签证清单
以下清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递交的申请。所有的申请材料必须翻译成英文或法文。申请人需要提供:
- 填写完整的临时居民访问签证申请表(IMM 5257)。每名申请人及每名随行子女均需一份申请表格。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子女须填写并签署其各自的申请表格。
- 申请人及每位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家庭成员完整填写家庭信息表(IMM 5645),请使用中英文或中法文填写。
- 申请人及每位随行家庭成员每人递交两张照片。所有照片需符合照片要求细则中的所有要求。每张照片后注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需要提交生物识别信息的申请人无需递交照片。
- 申请人及每位随行家庭成员的有效护照。每本护照须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且护照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内有效。
- 申请人本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照片页即可)。
- 正确方式支付的费用,包括申请受理费和生物识别费(若适用)
- 如有第三方人士帮助你准备此次申请,请填写代理人信息表(IMM 5476)。
- 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请递交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 若你从事公司间的商务活动:来自于加方的邀请信。邀请信必须由与申请人进行直接业务往来的一方出具,而非来自于只协助安排商务会议的第三方,该信必须包含所有以下信息:
邀请人的全称及职务、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团组所有成员的姓名及分别的职务、以及其分别雇主的全称;
邀请缘由的简述、其中包含将要进行的商务或贸易详情;
预期的访问期限及详细行程安排;
说明此次旅行所有相关费用支付责任的声明。 - 若你参加贸易会展或其他商务会议:来自于会议组织方的确认你已注册的信函。
- 如果持公务护照申请,请递交由中国外交部就团组此次预期访问而出具的照会。
- 一份使用印有公司抬头信笺由中方雇主签发的准假信原件,此信必须包含:
旅行目的;
用中文注明的雇主全称和地址、以及电子邮件、网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申请人的职务、收入和起聘日期;以及
说明此次旅行所有相关费用支付责任的声明。
出入境次数和有效期
通常签发多次往返签证,签证有效期到护照到期的前3个月,最长可近10年。
每次入境通常可停留半年。
服务费不含体检费、公证费、快递费等第三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