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申請學簽通常是需要監護人聲明的。境內續大小簽的時候,如果申請人還未成年,也是需要提供監護人聲明的。
要點
因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通常是父母)不在加拿大,所以需要由父母指定一個加拿大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照顧孩子,通常是處理一些緊急情況並提供必要的幫助。我們提煉一下:
監護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監護人不能離孩子和學校太遠(reasonable distance);
監護人只是提供必要的安排並處理緊急事務,比如學校一些需要家長簽署的文件可以由監護人簽署,監護人沒有義務負責學生的學習等。
例外
父母如果陪同學生在加拿大可以不要監護人聲明。但是
1、即使父母陪同,通常也是在學簽過了之後再申請陪同的訪問簽證(這樣能增大過簽幾率),所以通常未成年首次簽證都需要做(哪怕是臨時的)監護人聲明;
2、因為父母持訪問簽證入境一次只能呆半年,所以即使父母在學生簽證之前已經有加拿大簽證了,為了避免簽證官懷疑父母長期不歸,最好也安排監護人聲明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如何定義未成年人
加拿大每個省對未成年人的定義不同,具體來說,18歲以下且就讀學校位於阿爾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愛德華王子島省、魁北克省或薩斯喀徹溫省,或19歲以下且就讀學校位於卑詩省、新不倫瑞克省、紐芬蘭省、新斯科舍省、西北領地、努納武特地區或育空領地,需要提供監護人聲明。
年齡以就讀的時間為準,比如孩子簽證的時候未成年,但是預計開學的時候成年了,可以不用監護人公證。
監護人表格
公證方法
監護人表格的第一頁,需要填寫好後打印下來,由加方的監護人在當面加拿大的公證處(Notary Pulic)簽字公證,通常律師事務所、市政府等有Notary Public的資格。
監護人表格的第二頁,需要填寫好後打印下來,由學生的法定監護人(通常是父母)當面在國內公證處作中英文的簽字公證,有的公證處需要將表格翻譯成中文後才能公證。
公證做一份就好,簽證後會退回,建議掃描存檔(續簽還可能用上)。
公證沒有有效期,之後的續簽等能一直使用。
有關服務
通過我們申請學校或者簽證,我們都會代為填寫監護人表格並指導監護人和家長安排公證。
如果有親戚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和孩子就讀的學校在同一個城市,那找親戚做監護人是最好的安排,如果學生住在親戚家裡,還能照顧必要的學習和生活。
為了給國際學生提供方便,高中通常可以讓校長擔任學生的監護人並收取一定的費用,有的學校要求必須選擇學校安排的住宿才能找學校指定的監護人,費用從300加幣到1500加幣不等。
寄宿家庭(Homestay)通常也能擔任學生的監護人。
我們公司也提供臨時的(僅用於簽證,簽證通過後必須更換,免費)和長期的監護人(1000加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