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申請簽證前五年內去過加拿大的人士,辦理加拿大因私訪問簽證的手續大大簡化。申請不再需要資金證明和繁冗的與邀請人的關係,只需要遞交相關表格,再加一份旅行目的的陳述就可以了。2013年3月25日,加拿大使館進一步擴寬了簡化申請程序使用的人群,“在過往十年中曾經獲得過簽證並且訪問過加拿大/美國的人士,或者目前持有美國簽證的人士”,都適用於該類別。
可以看看這個類別的簽證清單,比一般的簽證要準備的材料少很多,我們的很多客戶的確通過該類別易如反掌地申請到了加拿大簽證。但最近一個客戶找上門來,他自己DIY申請了美國簽證,然後心血來潮立刻又通過該類別遞交了加拿大簽證,結果華麗麗地被拒了。
一看申請人的材料,交了一份房產證,穩定工作,工資6500一個月,有詳細的旅行計劃、個人陳述和簡歷。
總之先調檔,調檔結果如下:
Reviewed file: -applicant is travelling alone to Canada for tourism. -single and mobile. -valid US visa seen, but unused. -ppt shows no prior international travel. -employed with a modest monthly income of 6,500 RMB. -modest assets submitted. -am not satisfied that he is established and / or has sufficient ties to motivate return. Refused.
硬傷在兩處:沒有提供任何流水,因為銀行里的確不剩什麼錢了,另外就是雖然有美國簽證,但是沒有去過美國。
看來單有美國簽證也不是一定能過加拿大簽證的護身符,在這一點上加拿大的確堪稱世界上最難的簽證。
建議希望走這個類別的申請人至少去一次美國再申請,可能性會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