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看看使館的官方介紹:
反映至少十二個月資金累積歷史的證明。鑒於此,我們要求如下:
- 日期為最近兩個月內的顯示現有可用資金的存款證明原件;
- 存單原件及/或存摺原件;以及
- 資金來源的書面說明。
其它形式資產的相關文件、如股市賬戶、商業交易文件及房地產交易文件,雖然不能替代上述所需文件,但可以附於申請內。若無法提供文件證明,申請人也可以提供一份書面說明。
前兩條一個是存款證明,也就是通常說的“凍結資金”“保證金”,其實提供定期存單原件也可以,通常多少錢呢?看學生在加拿大的全部開銷,比如學院兩年40萬就夠了,高中如果還在學習計劃中說要去讀大學得60-80萬甚至更多。
資金來源和流水
有人說不是要12個月歷史么,我拿100萬存兩年,在數目和時間上都超標,總夠了吧?這種理解是非常錯誤的,資金來源和流水比資金本身更重要。如何體現資金來源?比如穩定的收入,每個月銀行固定的錢打卡,或者社保,或者稅單。自己經營公司要有營業執照、年度報表。這其實就足夠讓很多人犯難了,大家都心知肚明的,開出的工資可能比實際工資少很多,公司也是能逃稅就逃稅。所以說這種一定要早做準備,提前1年做足資金。
沒有錢行不行
SDS和SPP可以簡化資金來源,有的人一點錢也不提供,只交了學費和GIC也能過,但為了簽證通過率,最好還是能提供一些輔助材料。普通簽證就麻煩了,有的客戶說我有房子,有車,有股票,就是沒有錢,曾經也有把學費交了,生活費預存(和GIC一樣),父母有穩定工作和不錯的固定資產,並寫了詳細的解釋信,不多的資產也能過簽,但畢竟風險很大。最好能為了簽證,提前半年賣一套房子或幾十萬股票。
最理想的情況
最好的情況是年前銀行里有60-70萬存款,每個月能入賬固定的1萬以上,有工作證明、流水和稅單作證,年底能存上80萬,再開出相應的存款證明。這是一個“標杆”,能做到這個算是完全沒有問題了,大部分人可能都達不到,只能用其他形式的補充文件彌補。
解釋信的重要性
資金解釋信(Financial Statement)不僅能把有關的材料聯繫起來,有時候不充分的資金證明經過解釋也可以變得合理,所以建議所有的申請人都提交一份資金解釋信。現在一般的簽證都遞交學習計劃和資金解釋信兩份軟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