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了小半年之後,最近半個月香港VO發了一些永久居民簽證的取簽信(Passport Request Letter),我們從自己的客戶和不同渠道收集了一些時間信息供大家參考。
境外團聚移民雖然目前官方說法要18個月,實際上大部分不懷疑婚姻關係的申請6-12個月就會審理完畢。
客戶D女士,愛人是90年代隨家人移民至加拿大的公民,寶寶在加拿大出生,申請加拿大境外團聚。2015年8月份遞交材料,11月19擔保人身份審核完畢,1月13轉到了香港,1月中旬收到香港使館通知體檢。4月中下旬得到郵寄護照的通知,沒有要求補料。
客戶L女士, 和先生是大學同學,先生後來同家人移民至加拿大。2015年初兩人在國內領了結婚證,沒有小孩。隨後準備團聚材料,2015年12月簽收材料,2016年3月3日材料轉至香港領事館審理,3月8日通知體檢,4月8日要求補新的照片,4月22日收到取簽信,整個過程不到半年。
紙質省提名項目也在最近陸續發放取簽信——體檢已經過了大半年,目前香港的習慣是收到材料一周內就發補料信和體檢信,這麼做看起來他們是有在一年之內審理完畢的信心,但操作起來並不見得——有一些安全調查或者要求補料的申請就明顯不可能在一年之內審理完畢,註定要二次體檢了。目前省提名審理的大部隊在2014年下半年簽收的材料,時間跨度比較大。
最後是號稱半年內審理完畢的快速通道,目前2015年11月左右遞交、分到香港的申請已經審理了5個月沒有動靜,不過我們預計也就在一個月內會有一批快速通道的申請要求取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