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L,20多歲已婚女,是合作中介推薦過來的,正在合作中介做加拿大某省投資移民,推薦給我們來做加拿大旅遊簽證。
加拿大簽證準備到一半,又要我們做一個美簽,信息表我們都有,就直接填了DS-160,預約了美簽。
美簽預約的4月14日(今天)在廣州。美國簽證都是面簽,一般我們都提前一天對客戶進行電話面試培訓,這樣客戶印象會比較深刻。
前兩個問題就把我們嚇壞了,問客戶有沒有小孩,有沒有懷孕。這幾乎是問已婚女性必問的兩個問題,得知沒有小孩,而且已經懷孕6個月了!客戶之前做加拿大簽證,不需要面簽,中介和客戶也沒有見過面,而且沒有任何錶格里需要填這個問題,我們的顧問又默認不會把一個明顯懷孕的准媽媽安排過來做美國簽證,大家都忽視了這個問題。
我們的培訓顧問從來沒有遇到過客戶已經懷孕的情況,於是中斷了面試培訓,查相關案例。
得出如下結論,簽證官幾乎必然會問有沒有打算去美國生小孩,那麼有兩種回答:
——不打算,這是大部分人的回答,但是即使沒有懷孕,簽證官都經常懷疑申請人去美國生小孩而拒簽,更別說申請人已經懷孕6個月,這個時候去美國生,時間剛剛好。
——打算,這個回答也沒有錯,去美國生孩子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大量案例表明這樣回答也能過,但是簽證官可能接下來問去哪生?預算多少?有沒有聯繫好醫院?等等。簽證前一天來準備這些,顯然來不及,何況DS-160裡面是說好去旅遊的。
我們來看看美國簽證官的邏輯:你可以說你打算去生,但是如果你說不打算生,我覺得你在說謊,就會拒簽。
我們再次致電客戶,問客戶有沒有打算去美國生孩子,回答是沒有,的確就是打算去玩,挺着6個月大的肚子,還要說不想去生孩子,對客戶的臨場表現要求很高。
這就是美國簽證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客戶的表達能力,如果客戶很自信,回答問題乾脆、大聲,問題都答在點上,甚至英語提問也能簡單應付一二,那即使懷孕了也未嘗不能化腐朽為神奇。對於是不是打算去美國生孩子,我們準備的回答是這樣的:
“不是,我知道去美國生孩子是合法的,如果我打算去生,我會告訴你,但是我的確只是去旅遊和購物。”
今天一大早,客戶的投資移民中介和我們溝通後,擔心美國簽證拒簽會進一步影響加拿大簽證和投資移民,和我們一併勸說客戶取消今天的預約,改到孩子生下來再簽美國簽證,客戶表示同意。
可是兩個小時過後,客戶告訴我們過簽了,簽證官一點也沒有糾結客戶是不是懷孕,就問三個問題:
“去美國幹什麼?”(旅遊、購物)“在哪工作?”(在我愛人的公司工作)“你愛人去過美國嗎?”(去過,並遞上愛人的美國簽證)
這三個問題我們都培訓過,但是沒有料到簽證官如此順利地問了最理想的三個問題(因為她愛人有很好的美國出入境記錄),並避開了我們最不希望問的問題。
美國簽證過後,加拿大簽證就很簡單了,現在持有美簽的客戶做加拿大旅遊簽很大幾率會分到CPC – Ottawa,而分到渥太華的案子都會在幾天內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