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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配偶工簽血淚史:200加幣真不多

  我們境內配偶工簽服務目前收費200加幣,極少拒簽,無論是網申還是帶客戶去邊境申請,我們都自認為這200加幣物超所值。如果連這200都要省的話,就可能出現意想不到的麻煩。

  今天的故事說的是我們的旅遊簽轉學簽客戶,拿到學簽後去了卡爾加里,也沒怎麼聯繫我們。雖然服務已經結束,但如果有疑問,我們還是會熱心地回答,客戶在群里問如果去邊境申請配偶工簽需要準備什麼材料,我們告知需要結婚證等材料。

  

  客戶隨後又問了孩子的VR是不是也可以一同辦理,我們強烈建議網申,並告知我們的收費。
  150-200加幣雖然不貴,但是客戶大概是覺得不貴的業務就沒有什麼難度。客戶沒有選擇我們的服務,第二天帶着配偶和孩子徑直去了Carway, Alberta,這是一個距離卡爾加里大約3小時的邊境。

  第二天下午我們多倫多辦公室接到電話,當時正處在安省碩士遞交的最後一天,超過10位申請人的案子要在當天審核完畢並遞交,加班是不可避免的了。可是我們卻不得不騰出手來處理這名客戶的問題,客戶在邊境遇到了麻煩,具體是如何導致問題我們已經無從得知,因為客戶的英語幾乎完全無法與邊境官員溝通,也沒有帶翻譯。
  但已經發生的事實是,邊境官員因為各種原因刁難我們的客戶,最後簽發了一張A44 Report,理由是A40虛假陳述。

  要說清楚這個,我們要先解釋一下移民法40、41、42和44條。
  40條說的是,如果申請人虛假陳述,那麼本人和家屬會5年內被禁止進入加拿大。
  41條和42條說的是,如果申請人和家屬違反移民法,那麼會被禁止進入加拿大:這個被禁止進入是沒有時限的,可以認為一旦違反移民法的情形不復存在,申請人就又可以進入加拿大了,
  44條說的是,如果一個邊境官員(CBSA Officer)認為申請人不被允許進入加拿大,那麼應該寫一個報告,並把這個報告提供給移民局的官員(IRCC Officer),如果這個移民局的官員認為這個報告言之有據(well-founded),就可以簽發遞解令(Removal Order)。

  現在A44報告已經簽發,理由是A40虛假陳述,虛假陳述的內容是申請人在轉學簽的時候明知道他幾天後就要離開加拿大(客戶居然給邊境官看了提前訂好的機票,我們很好奇那麼久之前的機票怎麼就帶上了)。
  但這個報告的理由顯然是站不住腳的,首先那麼久之前的事情了,這名邊境官員真的有管轄權?程序公平呢?獲得翻譯的權利呢?
  就說事情本身,難道我知道我幾天後要離開,就不能在境內遞交學簽申請了?
  從一般情況來說,申請人即使知道要走,但只要在那個時點想要申請學簽,只能遞交境內學簽(5709)申請,在做IRCC問卷的時候,會問申請人現在正處的位置,而不是問申請人“幾天後”所處的位置。並不能因為申請人計劃幾天後要離開加拿大,就必須忍住不遞交學簽申請。另外,沒有任何錶格或問卷詢問申請人是否“幾天後要離開加拿大”,虛假陳述無從談起。
  從特例來說,如果我的身份明天要到期,9月會回來上學,一周後放暑假離開,我顯然要遞交一個續學簽的申請,維持我在境內身份,而不是因為我過幾天就要走了,眼睜睜看着我身份過期而不遞交續簽申請。

  但因為不知道什麼原因造成的偏見,邊境官員一直在提問、挑刺、懷疑各種材料,十分不信任申請人。最後沒有在別的地方挑出刺,寫了這麼個蹩腳的理由。報告已經遞交給移民局官員,是否簽發遞解令以及引用移民法哪一條簽發遞解令,全看這名移民局官員的決定。
  我們事後得知,移民局官員查詢了客戶的簽證申請,並諮詢了Vegreville負責審理簽證的官員,沒有找出什麼毛病。但A44報告已經簽發,移民局官員和邊境官員抬頭不見低頭見,即使覺得理由站不住腳,也不能直接就置之不理。

  移民局官員給了我們客戶兩個選擇,客戶並不知道這說的是什麼,逐字複述給我們。移民局官員允許我們有限地和申請人溝通並解釋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們完全沒有必要這麼做,申請人在邊境是沒有請律師(包括移民顧問)的權利的。在某種程度上,移民局官員對客戶是有一些同情的。
  選擇一:基於A41和A42簽發Exclusion Order. EO是遞解令的一種,簽發後12個月不能回到加拿大。我們也可以看到,移民局官員不再用“虛假陳述”A40條款,換用了很輕的“違反移民法”A41-42條款,禁止入境的期限也不是5年而是1年,既照顧了申請人的感受,也給了邊境官員面子。
  選擇二:讓申請人簽署Allowed to leave Canada, 自願離開加拿大,收走學簽。
  
  雖然遞解令可以通過司法複核打掉,但上庭需要很多時間也存在超多不確定性。自願離開加拿大並不影響客戶再次入境,收走學簽可以重新申請,或者通過其他手段要回來。在那個時間節點,做出哪種選擇是顯而易見的。
  申請人夫妻簽署了Allowed to leave Canada,官員們解釋了如何在離開時向CBSA報道,以及不會影響下次入境,也不會影響旅遊簽。這個時候官員們的態度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或許的確是覺得整個事情有點太荒誕?

  現在客戶正在準備重新入境、重新申請學簽以及通過其他渠道要回被收走的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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