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就讀專業課過程中,本身可以每周從事20個小時的校外工作。
實習工作有所不同,實習工作屬於學習的一部分,在實習學期,學生可以全職為學校指定的僱主工作。
實習工簽的有效期通常會和學習許可相同。
申請實習工簽的條件
- 必須持有有效的學習許可;
- 打算進行的工作必須是學習項目的必要組成部分;
- 工作作為學習的一部分必須獲得學校的官方認可;並且
- 實習工作不能超過學習項目的50%,不能是醫療實習,住院醫師也不行(獸醫除外)。
學習英語、法語或者一般課課程的國際學生,不能申請實習工簽。
遞交方式
實習工簽可以和學簽同時遞交。
通常網絡遞交,所有材料只需要掃描件,大簽會直接從移民局通過平信郵寄給申請人指定的地址。
清單
- 申請表格IMM5710
- 學校信介紹信:註明預期實習的時間並證明實習工作是學習必要的組成部分
- 護照或旅行證件,需要掃描首頁、簽名頁和每一個有簽證、有章的頁面
- 電子照片
費用
和學簽同時遞交的實習工簽,新生代只收取相應學簽的費用。
單獨遞交的實習工簽,新生代收取200加元的服務費。
政府免申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