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後,“校園外工簽”成為歷史,持有學簽直接可以在校外兼職工作(每周不超過20個小時),假期可以全職工作,不用額外申請工簽。新政策實行4年多以來,遇到很多細節上的問題,我們用這篇文章簡單總結一下。
對學校和項目的要求
畢業後工簽和配偶工簽對學校是有要求的,通常要求公校才行,校外工作也是如此么?校外工作沒有這麼嚴格,只要求學校是指定院校DLI,這包括了所有能夠獲得學習許可的公校和私校。
校外工作對項目的三個要求是:1、不能是讀語言(必須為學術項目、專業項目或職業項目),2、項目長度超過6個月。3、全日制而不是兼職讀書。
同時就讀語言課和專業課,符合校外打工的條件。
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之間轉換
用語言課或者短於6個月的項目申請學簽,學簽上會註明不能校外工作,這種學簽無法申請工號SIN,也不能合法校外工作。
從語言課進入專業課,之前可以通過學簽修正將學簽“不能校外工作”的條件去除,最近表明這種方法不是很有效,一般都建議重新申請學簽。
從專業課進入語言課,或者進入一個不超過6個月的項目(比如魁省不超過1800個小時的DVS讀完之後接一個不超過6個月的AVS,就讀AVS期間就不能校外工作),或者從全日制轉成兼職讀書。即使已有的學簽上註明了可以打工,申請人也應當停止校外工作。
假期可以全職工作
全職工作對工作時長上限沒有規定。我們將假期分為開學前,上學中和畢業後進行分析。
開學前是不符合要求的,學生須等所讀項目真正開始之後才可以參加校外工作。
上學中的常規假期可以全職校外工作,單個假期超過了150天,學生只能前150天參與校外工作,每年一共最多利用這個規則全職工作180天。
如果學生自願在常規假期中全職學習或者兼職學習,仍然可以校外全職工作。如果一個項目沒有常規假期,學生自己休假,則不能校外全職工作。
如果學生因為學校罷工等不可抗因素,不能全職讀書,仍然可以校外兼職打工。如果罷工發生在常規假期,可以全職校外打工,但是僅限常規假期的時間段。
畢業後就不可以全職工作了,除非1、已經遞交了畢業後工簽,或者2、是兩個項目之間的假期。
和實習工簽的關係
持有實習工簽可以在實習學期為學校指定的實習僱主全職工作。在實習期間,依然可以為非實習僱主兼職工作(每周不超過20個小時)。
和校內工作的關係
學簽持有人通常可以校內工作,校內工作的時間是沒有限制的。校內工作的同時,依然可以在校外工作每周不超過20個小時。
兩個項目之間的假期
兩個項目之間的假期可以全職工作,要求在這個項目畢業內150天開始新的項目。畢業的時間以學校開具書面的畢業確認信為準。
前後兩個項目必須都符合校外工作的條件。
如果新項目的開學時間在150天以外,學生只能校外工作前150天。之後需要改變狀態或者離開加拿大,直到開學。
如果續學簽被拒,學生應該立即停止工作。
同時持有學簽和工簽
可以持有學簽的同時持有非實習工簽(比如,獲得畢業後工簽後又想同時讀一個項目),申請人需要同時遵守學簽和工簽的條件。
持有學簽要求學生“積極”讀書,積極讀書包括全職和兼職讀書(如果學生不打算讀書,應當將學簽交回)。持有開放式工簽可以為不特定的僱主工作,也可以不工作;持有封閉式工簽要求為指定的僱主工作。
所以同時持有學簽和非實習工簽,理論上可以兼職讀書的同時工作。
違反規定
如果學生違反規定,可能會影響將來的續簽,或者被採取強制措施(比如簽發遞解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