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畢業後工簽新政有兩個重要的更新,一個是允許畢業生在畢業6個月之內申請(之前是90天),此外不再要求申請的時候持有有效的學習許可。部分畢業生為了延長畢業後工簽的時間,選擇了較為冒險的“快到6個月的時候再遞交畢業後工簽申請”。這類申請人的身份通常已經失效,包括:
1. 學習許可已經到期的,或者
2. 學習許可雖未到期,但已經結束學習超過90天,學習許可自動失效的。
對於這類申請,我們採取的是類似恢復身份的方法。因為申請人自己做不出類似的清單,一般都是委託移民顧問,所以我們接了大量類似的案子。目前畢業後工簽的審理時間大概在4個月,去年12月之前這類案子都獲得了通過。
轉折在12月中下旬,這類案子出現了集中拒簽(遞交時間大約在9月左右),最多一周被拒簽了將近10個,拒簽信都長一樣,而且並沒有說出個具體的拒簽理由。我們第一時間採取了雙保險的措施:對於畢業不超過半年的客戶,我們建議離境遞交境外工簽,對於已經超過半年的客戶,我們安排了上訴。
近期,我們在和移民局溝通後,移民局發現這類拒簽是部分簽證官對新政理解不到位所致,目前該類申請在我們的要求下已經陸續重開。如果您遇到類似的情況,可以尋求我們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