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渥太華審理旅遊/探親簽證的速度明顯減緩,目前平均要2周左右。但是渥太華審理的原則基本沒變:
1、父母探望在加拿大留學的學生,直接通過,
2、持有美國簽證或者去過美國,之前沒有被加拿大拒簽過,直接通過。
我們事務所掌握將案子分到渥太華的技巧之後,這兩類簽證還沒有被拒簽過,其實他們中有些申請人的條件若不是藉助這個政策的東風根本無法通過,有好幾對夫婦名下基本沒什麼財產。
我們通過大量的調檔發現,渥太華可以直接通過相當一部分申請,並把剩下一部分轉北京或者香港,我們來看看他們決定轉北京或者香港的理由。
我們之前的大量文章也建議大家把旅遊簽留在渥太華,但事與願違,最近渥太華可能是比較忙,把越來越多的申請轉到北京。比如之前如果申請旅遊簽或者學簽被拒,獲得了美國簽證之後再申請,此前渥太華很少轉,但現在基本都會轉走。但我們也從調檔中發現,渥太華並不是給申請掃一眼,然後直接根據某種特徵決定是不是轉走。他們是仔細看了材料的,比如他們通常能夠注意到申請人寫的解釋信。永久居民邀請父母,他們會看邀請人的收入,有時候他們也會看存款證明。
我們在《第五次簽證》和《新年好彩頭:過簽,和解和邀請》一文中分別介紹了國內簽證中心申請探親被拒,辦理美國簽證後通過我們把案子分到渥太華通過的例子。
其實轉北京或者香港很大程度就是判了死刑,這邊要麼就是簽證官心裡扭曲,要麼就是有配額作祟。去探望在加拿大的配偶就不用浪費申請費了。如果孩子在加拿大工作,要讓父母探親通常都得孩子滿足LICO,否則父母條件再好也沒用。之前被拒簽過?那就不要想了,條件沒改善,動機不純啊,總能找到拒簽的理由就對了。
但這也給我們經驗:要麼想辦法讓簽證官看起來LICO達標了,要麼就按照司法複核的思路準備材料咯。作為臨時居民簽證的最後一根稻草,目前我們還在配合律師研究學簽、訪問簽的司法複核的方案。
美國方面,最近一大票外交官開始在知乎回答問題,並透露90%的申請人拿到了美國簽證,不過他們回答問題比較官方,信息量不大。我們事務所的美國B類簽證通過率要高於95%,但我們通常都建議申請人去過周邊國家、歐洲或者澳洲再申請。最近一個月我們通過了十幾例美國簽證,都是有旅遊歷史的申請人(或者讓有旅遊歷史的家人帶着一起申請),無一拒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