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最近畢業後工簽(恢復身份)的一些混亂和進展》中提到過有因為簽證官混亂導致拒簽的案例。我們知道畢業後工簽舊政策要求申請人持有有效學簽才能申請,有效學簽指的是簽證有效,且完成學業在90天之內。但是新政要求可以現在“持有學簽”,也可以“180天內曾經持有過學簽”,但是部分簽證官仍然認為,新政下依然需要有效的學簽才符合申請要求,甚至開了腦洞讓沒有學簽的申請人通過某些辦法補救。當然還有其他個別拒簽的理由,有的簽證官連恢復身份在移民法裡面的定義都沒有搞清楚。
在我們和移民部溝通後,因為簽證官失誤導致拒簽的案例已經全部通過。這類案件因為網申系統不完善,申請人自行填寫問卷不能順利導出恢復身份的選項,只能通過移民顧問端解決問題。我們已經編製了這類申請的標準化方案,如果您申請畢業後工簽的時候發現學簽已經失效,或者畢業已經超過90天,建議尋求我們幫助,這類申請如果DIY風險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