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很頭疼,比移民更頭疼的是保卡。現在能移民加拿大的人越來越優秀,不願意呆在加拿大的移民比例卻越來越大,懂的都懂。
看得見摸得着的移民手續可以收費幾千加幣甚至更貴,保卡的秘訣卻往往只有幾句話。所以雖然保卡的學問並不比移民低,卻很難收上錢。
但市場在這裡,疫情之後,來諮詢保卡的人越來越多,更多的人還沒開始辦移民就來問住不滿的問題。我們收錢吧,客戶大概率不願意出;不收錢吧,實在又是我們嘔心瀝血的經驗。
不過我們可以先慢慢用幾篇文章把保卡的思路梳理一下。
為什麼移民身份會失去?除了其他幾種罕見的情況,無非就是5年內沒有住滿2年。只是第一個5年要住滿2年嗎?不是,每個5年都要住滿2年。對第一個5年的後兩年來說,還要求你在第一個5年內有住滿2年的可能,比如你前4年都沒有住,第5年雖然楓葉卡還有效,但其實已經不滿足居住義務。當然,第一個5年的前3年是不管的。
從什麼時候往前推5年?從檢查的時候算起,比如每次入境、續卡、境外申請旅行證件的時候,移民官都有權檢查你是否住滿足居住義務,如果沒住滿,移民官就有權讓你去“走上訴”。
但如果他沒有檢查,或者檢查了沒有讓你走上訴,你的身份並不會因為沒有住滿2年自動失效,這是本篇文章的核心。
舉幾個例子:
1、你移民後在境外住了20年,沒有回過加拿大也沒有申請過任何加拿大證件,
2、你移民後在境外住了20年,用了一本美國護照入境,邊境官沒有發現你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以美國公民的身份放你入境,
3、你移民後在境外住了20年,用了一本中國某地區的護照和過期很久的楓葉卡入境和續卡,移民官們雖然發現你並不滿足居住義務,卻裝作不知道,沒有讓你“走上訴”。
這三種情況,你的身份都依然有效。而後兩種情況你只要再在境內住滿2年,就又滿足居住義務了。每次“檢查”都只能從檢查當時往前推5年,而不能追溯。比如第二種情況,持美國護照入境後又居住了2年後,又去了美國再返回,邊境官即使發現你曾經有20年沒有住在加拿大,卻也不能讓你“走上訴”,因為在你重新入境的時間點往前推5年,是滿足居住義務的。所以住滿2年後就可以理直氣壯續楓葉卡。
那這兩年在境內不能續楓葉卡,怎麼生活?一般來說境內的各種福利可以用CoPR等證件申請,工作、學習也是完全沒問題的,膽大的人甚至敢在這兩年擔保配偶移民。楓葉卡通常是出入境的時候用處大一點,而這2年反正你也不敢出入境(否則每次入境都有被發現沒有住滿2年的可能)。
還有一個問題,以美國公民身份入境不是只能呆半年嗎?為什麼可以住2年?
因為永久居民的身份是跟人走的,不會因為邊境官員的認定而有絲毫改變。哪怕他們讓你去“走上訴”,你在上訴程序走完之前依然是永久居民。移民法規定永久居民有進入和留下的絕對權力,邊境官以什麼身份放你入境是無關的。
同理邊境官也不能不讓你入境。哪怕你什麼證件也沒帶(比如在飛機上全丟了),邊境官也必須在查實你身份後放你入境,頂多認為你5年沒有住滿2年後讓你去“走上訴”。
至於“走上訴”要怎麼走,什麼情況下住在境外也算是住在境內,以及已經在境外住了20年,如何合法地進入加拿大而不被“檢查”。這些問題留給我們後面的文章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