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先生,白本,退休,存款尚可,有房產。兩兒子均在加拿大,大兒子早年留學加拿大,後獲得加國楓葉卡,工作穩定。小兒子是加拿大留學生。J先生於2012年自己申請探親簽證被拒,從調檔結果可以看出,主要原因為資料粗糙,中國約束力弱,被懷疑真實訪問目的。
一個月後再簽,這次是和小兒子(彼時還未留學)一起申請探親,同樣被拒,拒簽理由與第一次並無多少差別。
2014年5月第三次自己申請探親簽證,此時兩個兒子都持又有效學簽,仍被拒簽,理由如下。
被拒幾次後,J先生的大兒子找到新生代尋找解決方案。通過交談,我們得知,大兒子條件不錯:任職於某著名跨國公司,年薪較高等,已經滿足超級簽證的條件。而且J先生已經有過三次拒簽史,申請人條件沒有特別改變,再簽無益。所以我們認為J先生更適合申請超級簽證,而非探親簽證。
2016年5月5日,我們為J先生遞交超級簽證申請,20天後成功獲簽。雖然同樣是長達10年有效期的訪客類簽證,但是超級簽證每次入境可合法停留長達2年,相比探親簽證每次入境只能停留半年,更適合J先生的需求。J先生得知獲簽後非常開心,新生代在此祝賀一家人終於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