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團聚移民的配偶工簽政策從2014年12月22日開始,可以參考我們當時發布的文章《境內團聚配偶申請遞交後即可申請開放式工簽》,隨後這個政策延期了幾次,1月30日移民部宣布這個政策再次延期到2020年7月31日。
實務操作上,無論申請人持有訪問者身份、學簽還是工簽,都可以在申請境內團聚的同時申請工簽,也可以在團聚移民拿到檔案號後單獨申請工簽。如果本來就有工簽,還可以獲得implied status在原有的工簽過期後繼續合法工作。但如果申請人沒有身份,雖然團聚移民申請不會因此被拒,但配偶工簽需要等到AIP(Approve In Principle,境內團聚比較後期的階段)後才能申請。團聚移民的配偶工簽一般給2年的時間。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申請人選擇境內團聚,不僅僅是因為可以申請工簽,還因為境內不用面試、過簽率高,而以前境內團聚2-3年的處理時間也縮短到了1年左右,和境外團聚相差無幾。
境內團聚不能上訴,但更大的缺點是擔保人和申請人都必須在境內,所以對於1、擔保人在境外(加拿大公民可以在境外擔保伴侶),或者2、申請人在境外(比如沒有旅遊探親簽證無法來到加拿大)的情況,還是只能選擇境外團聚。
新生代的配偶(伴侶)團聚服務有着極高的通過率,性價比也很高,歡迎大家選擇。
我們製作的境內和境外團聚移民的流程圖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