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Y,邀請父母探親,找到我們的時候父母已經分別被拒簽過三次。找我們簽約的時候父母已經通過了美國簽證,當時持有美國簽證做加拿大簽證的形勢一片大好,我們蠻有信心地接下來,沒想到一周之後就被打臉了——這還是去年10月的事情了。
那是我們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第一例持有美國簽證被加拿大拒簽的案例。隨後我們發現如果申請人有拒簽史,會比較容易被分到北京,先做美國簽證這條路也不好使。這一年父母探親還變成了計算LICO的遊戲,在我們內部對父母探親總結出這麼一個規律:只要收入夠LICO白本也能過,收入不夠條件再好也不行。事實上如果看申請人的條件是非常好的:房產、退休金、存款都處於中上水平,還有美國簽證,可惜簽證官陷入了LICO的怪圈,只看邀請人條件。
拒簽之後申請人選擇了上訴,法院批准了上庭,可是被告律師卻不和解,可能覺得這個案子還值得一打,這還是我們見到的唯一一例批准了上庭也不和解的臨時居民簽證。邀請人本打算替父母上庭,但突然有急事要回國,這種小事自然是不值得花幾千加幣請律師,主要是即使贏了也無法保證重審通過,最後無奈撤訴。
今年初的一段時間,我們發現渥太華分到北京的案子比較少,我們精心給邀請人母親單獨準備了一次簽證,依然以拒簽告終,這已經是第5次被拒簽了。隨後我們發布了《滑鐵盧:父母探親簽證》這篇文章介紹了父母探親的形勢,還在《近期學簽、工簽和旅遊簽概況(有拒簽史)》一文中提到了這個案例表示不會放棄。
感謝這名客戶的信任,時隔一年繼續找到我們。這次客戶的情況有了變化:
1、申請人去了塞班(美國領土)並如期返回,
2、邀請人剛剛換了工作,月薪折算成年收入已經超過LICO,
這一年時間,我們對邀請人不夠LICO的案子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其中就包括《網申探親因為邀請人收入不夠LICO拒簽,上訴直接和解過簽》。所以無論是主觀還是客觀條件,我們都認為志在必得。
拒簽的經歷各有各的不同,但過簽的經歷都是相似的。9月6號我們給客戶父母遞交第六次簽證申請,9月15日通過,依然是分到了北京,簽證給到護照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