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央視新聞客戶端發布消息,從2019年1月1日開始,中國海外公民辦理護照政策實施重大調整。受益的群體包括但不限于海外新生兒、留學生、陪讀家長、訪問者、商人、工作者等。
主要有以下幾個變化:
擴大受理範圍
不再要求申請人定居國外,但是僅持有旅遊簽短期旅行的申請人仍然不能申領護照。
實際操作上,以前申請護照要求必須提供學簽、工簽或者楓葉卡,旅遊簽可以通過申請VR嘗試申領護照。新政策下沒有身份的申請人或許可以通過提供居住證明(銀行對賬單、水電氣賬單等)來申請中國護照。
放寬申請材料要求
申請人自己聲明自己具有中國國籍,為聲明負責,不用第三方機構開證明(比如,現在持有楓葉卡較長時間的申請人需要提供未入籍的證明)。輔助以其他材料,例如簽證、醫療卡、銀行對賬單、水電氣賬單等。
調整未成年人辦證要求
未成年人申辦護照或旅行證,僅需一位監護人到場出具同意意見。所需材料採取全球統一標準,無特殊情況,受理4個工作日內即可發證。
升級在線預約系統
“在線預約系統”增加了“辦理進度查詢”、“收集領事服務評價”等功能,辦理將更加便捷。“在線預約系統”網址:https://ppt.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