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的客户对加拿大签证信息的全面了解,我们网站上的基本已经烂熟于心,比如学签配偶可以申请工签这件事情,大部分客户已经不再需要我们介绍。
但客户接着会问这么个问题:我毕业的时候,可以申请1-3年的毕业后工签,这个时候配偶还可以申请工签吗?
先说答案:需要持有毕业后工签的人找到NOC 0、A或者B类的工作,才能给配偶申请工签,工签长度通常和毕业后工签的长度相同。
这个答案其实在我们的配偶工签页面也介绍地很清楚,但是有些客户并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我持有学签的时候,配偶可以直接工作,但是我持有工签了配偶反而不行?具体原因我们不再深究,大概就是对联邦来说0、A、B以下的工作不算工作。大家只要记得结论就行,实际操作的时候,需要递交配偶的工签,配偶的雇主信(证实工作的职责是0、A、B类的),工作合同或者工作offer中注明至少给申请人提供6个月以上的工作(不需要实际工作6个月再递交,只要雇主承诺提供6个月以上就行,不定期或者永久的offer当然也算),通常还需要一个月的工资单。
如果没有找到工作怎么办?可以申请Visitor Record,这样可以合法陪同持有工签的配偶在加拿大境内居住(但是不能工作),VR的有效期通常和配偶的工签相同。实际操作中,因为学生的学习许可通常比毕业期限要长至少3个月,那么结束学习的时候,配偶工签就至少还有三个月,可以利用这几个月的时间让留学生找工作,在之前的工签失效之前递交续签,这样就有implied status可以不间断工作。
这里牵扯到另外一些客户的问题,本来持有学签的时候,配偶找到了工作,现在要续签了,配偶正在工作也不能续签?反而要学习的那个人找到工作才能给配偶续签,这是什么逻辑?
这是因为工签也不是找到工作就可以续的,通常要有LMIA才行,而LMIA的难度远远大于找到工作本身。还是那句话,记结论就行,并不是持有工签并有工作就可以续签的。
除了配偶工签以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方式可以递交续签申请,比如如果已经递交了移民申请,那么当然可以通过桥梁工签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