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更新移民快速通道的無犯罪證明的要求如下: 如果你在任何國家居住超過6個月,那麼你需要提供這個國家的無犯罪證明。 如果你目前正在這個國家居住,那麼必須提供在6個月以內開具的無犯罪證明。 如果你已經不在這個國家居住,那麼必須提供在你離開那個國家之後開具的無犯罪證明。 一般情況你需要在提交材料的同時上交無犯罪證明,如果沒有上交或者上交的無犯罪證明已經過期,很有可能會被退還材料。 某些國家不會直接給你開具無犯罪證明,如果是這種情況,請在無犯罪證明的材料中寫信解釋。 一般情況下你不需要提供加
閱讀全文 →簽證移民概覽分類
10月31日,移民部連發若干篇新聞背景(Backgrounds),總結和展望了近幾年的移民趨勢。我們來逐篇分析: 《給那些需要的人提供保護》 Providing Protection to Those in Need 原文鏈接 通篇講如何改善政治庇護和人道主義保護等,新生代不涉足這一塊業務所以不作評論。 《讓更多的家庭團聚》 Reuniting More Families 原文鏈接 2015年,加拿大會接受更多的家庭團聚移民,但是並沒有暗示會開放新的父母、祖父母團聚名額,很有可能只是
閱讀全文 →原文鏈接: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notices/2014-06-23.asp 6月23日CIC發布了關於子女陪同移民申請的新規定,Notice – Changes to the definition of a dependent child。因為具體的新政是從8月1日開始正式實行,所以這裡我們主要就通過跟舊政策的對比,來談談這些新規則對移民申請產生的影響。 舊的移民政策對家庭子女的定義是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一個: 1、be under
閱讀全文 →加拿大移民顧問監管理事會ICCRC近期強調了一位渥太華的非法移民顧問由於違背了移民和難民保護法IRPA而得到一年監禁和三年監視的判決。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IRPA的要求,只有ICCRC成員和律師才有資格合法地為民眾提供有償的移民諮詢服務。加拿大移民顧問監管理事會ICCRC希望這樣的宣判能夠嚴重警告非法從事移民諮詢的機構,他們的非授權行為是加拿大司法系統所不能容忍的。ICCRC給予法官的社會影響報告對於宣判起到了重要的參考作用,該報告詳細解釋了非法移民顧問可能對消費者帶來的嚴重傷害。 加拿
閱讀全文 →以下轉自加拿大家園網。 亞歷山大說EOI系統啟動後,各省PNP的名額等於沒有限制。 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昨日在溫哥華指出,透過2015年開始實施的「表達移民意願系統」(Expression of Interest System,簡稱EOI),未來如果各省欲吸納的外國人才,已超過該省推薦移民(PNP)年度配額,則聯邦政府可以彈性運用「聯邦計劃」,吸收該省欲引進的人才,他形容如此一來,等於各省PNP的名額將「無限制」(unlimited)。 但移民律師王仁鐸提醒,「無上
閱讀全文 →以下內容來自YorkBBS 加拿大移民部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本周二宣布,加拿大政府將在2015年引入新的移民模式“特快入境”(Express Entry),以期快速吸引有技能的移民,滿足國內經濟和勞動力需求。 總部在蒙特利爾、為移民加國提供法務服務的律師樓FWCanada的網站文章指,“特快入境”的實施將會減少移民等候時間至大約6個月或以下。政策將會在加拿大四個主要經濟移民計劃中實施,包括聯邦技術移民計劃、聯邦技術貿易計劃、加拿大經驗類移民以及部分參加省提名計劃的個人。
閱讀全文 →聯邦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表示,明年初“意願表達”(Expression of Interest EOI)制度實施後,若各省的“省提名計劃”(PNP)移民配額已用滿,仍可將申請案轉至聯邦取得配額,他說這等於是沒有上限(no ceiling)。另外亞歷山大澄清,移民部絕未考慮要求配偶團聚申請人的語言水平。 亞歷山大28日在溫哥華參加由“卑詩移民就業理事會”(IECBC)主辦的2014年高峰會,向現場僱主及移民輔助機構代表發表演說,他重申移民法改革的必要性,唯有如此才能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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