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前几天在《近期学签、工签和旅游签概况(有拒签史)》最后列了一些我们的“长期未结案件”,其中提到:客户Z,学签因为资金被拒两次,重新递交因为访问目的又拒签了一次。这名客户今天在香港过签。
客户找到我们之前已经被北京拒签了两次,我们看看两次的拒签理由:
两次都栽在资金上,主要问题是钱是现存的,没有解释来源。其实高中生去读大学,资金欠一点也基本能过,不知道之前的签证是触到了签证官的哪根筋以至于两次签证都过不去。
所以客户找到我们做三签的时候,我们认为在资金上把文章做好就行了,第三次客户申请了一个私立学院预科,打算把预科作为读大学的桥梁。正式这所私立学院把学生推荐给了我们。
3月递交上海后客户4月16日被再次拒签,拒签理由我们看到时都惊呆了,居然是怀疑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
这个拒签决定的漏洞太多了,我们在程序公平系列文章(三):信息来源中说过,怀疑材料真实性,是一定要给申请人一个解释机会的。说客户年龄大了,这不就是因为被拒签了两次么,否则早就去加拿大读预科了。最后说客户学了雅思课程却没有递交雅思成绩,这明显就是吹毛求疵了,哪有说上了雅思课程就一定要考雅思的。
我们联系了学校,通知书无法修改。无论如何要先上诉,上诉理由就是签证官违反程序公平+拒签决定不合理,上诉的同时我们又火速递交四签到香港。客户高考结束已经2年,当他向我们的文案哭诉说没有读书的时候,我们都感到非常揪心,每天都祈祷签证能够柳暗花明。
第四次签证是4月23日送到香港的,一般香港出结果都在3周左右,但这次迟迟没有动静。6月初客户的通知书已经过期了,我们想联系学校推迟通知书补交材料,却从学校得到了振奋人心的消息:6月10日香港VO发信给学校查询通知书的真假,学校校长亲自回复了香港。为什么说这个消息振奋人心呢?咨询学校通知书真假,说明香港的VO是遵循程序公平的,而且既然都来问通知书真假了,说明在其他方面也没有疑问,打算给申请人通过了。果然6月13日香港又给申请人发信,要求申请人撤销对第三次签证的上诉申请并提供撤诉证据。
律师表示,第四次签证和第三次签证是相互独立的,签证官要求撤销前次签证的上诉是非常不合适的。但我们同时也给客户表示,很有可能撤诉就给过签了,只是不能排除万一撤诉了还是拒签,第三次签证的上诉就白做了。
这种情况应该可以说是前所未有,我们只能自己作判断。最后我们分析了签证官要求撤诉的信件,认为撤诉后过签的可能性很大,如果还是拒签,律师这边也有很强有力的证据告签证官滥用职权(abusive). 当天我们通知移民局律师撤诉,并希望移民局律师向香港确认我们的撤诉已经生效。
6月14日,我们向香港补交了已经撤诉的证据,6月15日收到过签信,客户月底赶赴学校就读大学预科。
附上过签后学校老师第一时间给我们发来的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