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到的第一名客户在我们的帮助下已经过签,参考这篇文章。
这两例拒签都是通过我们调档业务查到事情原委的,拒签地点都是在北京,不仅仅是因为北京的案子比较多,更是因为北京的签证官都是杀手。
中国大部分临时居民签证的申请都分到北京(少部分在上海和香港),总结一下:
纸质签证递交到北京、广州、重庆签证中心,基本会分到北京,只有递交上海和香港签证中心的会分到相应总领馆。
网申旅游签,基本分到北京,少数情况分到渥太华。
网申学签,基本分到北京,少数情况分到上海或者香港。
网申工签,基本分到北京。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北京的SPP和SDS拒签率就开始高于上海了,最近两个月更为严重。
我们第一个要说的,是38岁申请人走学签,SDS,拒签的面的确很大。但是这个案子有什么不同呢?申请人持旅游签去过加拿大,并且按时返回了。这个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我们在旅游签转学签案例中说过,即使去过加拿大,学签依然有可能被拒,我们很早就不接这种案子了。
但是我们一直好奇拒签这部分人,是引用移民法的哪一条。很多人要说了,移民倾向嘛,殊不知加拿大并不能以移民倾向拒签,我们在双重目的中说过,加拿大是允许移民倾向的,很多人直接写打算移民加拿大依然能过签。
一般大龄的案子都是用R216 1(b)拒签,拒签信上勾选Purpose of Visit(访问目的),看看这一条是怎么说的:
216. (1) Subject to subsections (2) and (3), an officer shall issue a study permit to a foreign national if, following an examination, it is established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b) will leave Canada by the end of the period authorized for their stay under Division 2 of Part 9
说的是担心申请人不按时离开加拿大,也就是去加拿大非法居留。但是申请人去过加拿大按时返回、同时还持有加拿大10年多次往返签证,这一条就不成立了。假如申请人打算去加拿大非法居留,他已经可以这么做了,不用交学费,不用办GIC,用这一条拒签,逻辑上说不过去。
但是调档结果让我们失望了:
看来这是签证官唯一能用的一条了,我来翻译一下签证官想说的话:“你38岁了,我知道你打算通过留学移民加拿大,可惜我并不希望这么大年龄的人拖家带口移民加拿大,我又不能以移民倾向拒绝你,只好用这条已经被用烂的理由了。”
这种案子,如果认真起来找律师申请行政复议,告一个准一个,可惜复议太耗时费力,一般人玩不起。目前这个客户已经和我们签约了旅游签转学签。
第二个案子就是申请人自己太不小心了,淘宝找到我们的时候就说为什么我加拿大签证拒签后,美国签证还被取消了。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给客户调档的同时,我们自己心里也留了一个很大的疑问。
调档结果出来,发现申请人之前有非常多的黑历史:在加拿大留学,不好好读书,申请了若干次学签续签,之后又申请团聚,被认定是假结婚,然后又被签发了递解令,没有按时向CBSA报到,随后被通缉。
这种情况不签发加拿大签证很正常了,为什么美国签证也被取消了,调档给了答案:
也就是加拿大使馆内的美国联络官员授权给取消了美国签证,调档结果还显示,之后申请人发邮件问北京使馆是怎么回事,得到非常官方的回复:
Dear Sir/Madam,
Please contact the US Embassy regarding any US visa related matters.
明明是在加拿大使馆内被取消的,却去让问美国大使馆,踢皮球的本领是在中国学到的么?
我们很少在文章中说案子找移民顾问做会有什么什么好处,但是在这里我们必须为申请人可惜一把。如果案子交给我们,肯定不会纸质送去北京,参考申请加拿大旅游签证易如反掌:过去10年内有美国签证,我们会尽量把案子分去渥太华,虽说这样的黑历史不知道渥太华会怎么想,但是网签至少不会把美国签证给取消掉(拒签不会让交护照,也就不会取消美国签证)。
最后再次吐槽一下北京的签证官,祥瑞御免,近期还是把案子交上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