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4年9月4日發布關於為潛在省提名計劃候選人提供工簽延期便利的臨時公共政策的新聞後,曼省宣布將從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開始接受申請,向符合條件的MPNP省提名候選人發放支持信,幫助那些工簽即將在2024年到期或已過期的省提名候選人申請為期兩年的曼省專屬工簽。
申請人資格
- 該臨時政策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曼省省提名計劃候選人:
- 持有將在2024年到期的有效工簽,或
- 曾在2024年5月7日持有有效的工簽,現已過期,並且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200條提交了新的工簽申請,或
- 曾在2024年5月7日持有有效的工簽,現已過期,並且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1條提交了延長加拿大臨時居民身份的申請,或
- 曾在2024年5月7日持有有效的工簽,現已過期,並且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2條提交了恢復臨時居民身份的申請,或
- 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6條第(u)款在2024年5月7日被授權工作,工簽延長申請仍在處理或已獲批,並且根據IRPR第200條提交了新的工簽申請,或
- 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186條第(u)款在2024年5月7日被授權工作,工簽申請仍在處理或已獲批,並且根據IRPR第181條提交了延長加拿大臨時居民身份的申請。
- 在2024年5月10日之前擁有有效的曼省省提名計劃的表達意向(EOI),並且在申請時該EOI仍有效;
- 2024年5月10日之前一直居住在曼省,並且在此後持續居住在曼省;
- 目前在曼省為曼省僱主工作,並且僱主願意提供工作證明信。
- 當前僱主提供的工作證明信;
- 目前有效的工簽、工作授權證明,或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持有有工簽,並且已經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 182 條申請恢復臨時居民身份的證明
除上述條件外,所有申請人在申請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已經收到MPNP的邀請函(Letter of Advice to Apply),那麼沒有資格申請曼省這次臨時政策的工簽支持信。
如何申請支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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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可在線申請支持信,申請鏈接已於2024年9月18日上線。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申請截止日期
- 此臨時政策的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曼省將優先處理工簽已過期或將在未來45天內到期的申請人的支持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