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承诺快速通道在6个月之内审理完毕。保障快速的法宝之一就是对于不完整的申请直接退料或拒签。我们观察到常见的退料原因是:
1、无犯罪记录,这是最常见的情况。比如中国无犯罪不提供,或者过期超过半年,通常会被退料。香港、新加坡等需要移民局发信请求才给开无犯罪的地区可以先不用做。加拿大的无犯罪也不用主动做。新西兰无犯罪可以直接填表要求加拿大政府协查。比较特殊的是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因为无犯罪开具的时间非常长,等开出来再递交可能会错过邀请,这种情况要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已经做了足够的努力安排美国无犯罪,才能得以通过。
2、没有填必要的表格,比如省提名递交之后会马上要求补Schedule 4,一般给不超过7天时间,错过时间没有提交就退料了。
3、其他材料不齐全,比如出生公证、护照等,这种情况通常比较少。
我们随手可以在约克论坛上找到因为材料不齐要求退料的例子(大陆用户需要翻墙):
http://forum.yorkbbs.ca/immi/4178880.aspx
http://forum.yorkbbs.ca/immi/4178843.aspx
一般这种情况算是因为材料不完整被退料,不会多一次拒签记录,也不会扣申请费。如果不幸被退,只能新建池子等重新被邀请,如果其中有省提名加分,并且省提名的证书持续有效,可以要求省移民厅把600分加到新建的池子里。我们事务所就这种情况和安省、卑诗、新斯科舍和萨省等多个省移民厅沟通过,对方都很快地重新给加了600分。
但是上周我们遇见了一个比较不幸的案例,客户B,让我们帮助入池子。随后被一次刚好押在分数线上(453分)的邀请抽中,自行递交移民之后被拒签,理由如下:
按理说这个签证官也太不近人情了,只交了ECA报告,没交学历证明(成绩单、毕业证),让申请人补一下就好了嘛。这种哪怕是分到香港都通常会给补料机会,但渥太华的VO就毫不犹豫地给了拒签,申请人损失了申请费,此外现在分数线也有短期不会再降到453分的感觉。还好客户没有省提名否则省里还得重新申请一次。
这个拒签有问题吗?从操作手册来说,通常如果材料不完整,应该直接退料,纸质版的联邦技术移民都是这么操作的:只交了ECA,没交学历证明,直接退料,不扣申请费。一旦过了完整性检查,也就是收了申请费,应该给补料机会。
但我们查询了有关的案例之后认为,如果要就这一点上诉,胜诉希望比较渺茫。
在Kaur v. Canada, 2010 FC 442和更早的一些案例中,联邦法院就确立了如果是申请人自己提供了不充分的申请材料,签证官没有义务要求申请人补交。
A visa officer may inquire further if he or she considers a further enquiry is warranted. Obviously, a visa officer cannot be wilfully blind in assessing an application and must act in good faith. However, there is no general obligation on a visa officer to make further inquiries when an application is ambiguous. The onus is on an applicant to file a clear application together with such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 as he or she considers advisable. The onus does not shift to the visa officer and there is no entitlement to a personal interview if the application is ambiguous or supporting material is not included.
在快速通道的申请清单中明确要求了提供学历证明等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和成绩单,本案中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用材料不足拒签是不冤的。讽刺地是,因为邀请的时候已经链接了申请人的ECA编号,所以ECA报告并没有在清单内,反而不用提供。
客户现在又重新让我们帮助进池子,其实如果递交之前让我们审一下材料,也不至于被拒签后浪费了更多的钱,移民说不定也很快就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