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畢業後工簽可以在學習結束後180天內申請,但IRPR 222(1)卻認為學簽會在學習結束後90天之後就失效了。一般來說,學簽剛好會批到學習結束後3個月,但有時候申請人提前結束了學業,就會忽視學簽已經失效的事實,強行在畢業90-180天直接遞交PGWP,碰到VO以IRPR 222(1)拒簽,苦果只能自己吞。按理說,如果拒簽的時候還在180天之內,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但現在境內工簽動輒審理4-6個月,拒簽的時候很有可能已經失去了唯一的機會。
客戶G,找我們的時候6個月早已經過了,PGWP正是因為IRPR 222(1)被拒簽。但客戶和其他人不同的是,客戶的學簽是在學習結束4個月之後在邊境重新獲取的。我們的律師本來並沒有抱什麼希望,抓住邊境官重新簽發學習許可的失誤,用了一些別的法學理論進行辯護,成功拿到了和解信。即便如此,重審的結果如何猶未可知。
提醒大家如果非要拖延PGWP的申請時間到畢業後3-6個月之間,最好在畢業時立刻申請Visitor Rec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