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移民申請在網上查狀態開始流行先Decision Made再發護照信,因為DM這個說法太含糊,已經作出了決定,到底是過簽還是拒簽呢?
可以放心的是,大部分情況下如果你已經體檢,並且沒有收到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之後就DM,那就是過簽了,可以耐心等待護照信。
簽證官的操作手冊規定,無論是犯罪記錄、體檢、虛假材料,還是省提名的“不覺得申請人會居住在提名省份”或者“不覺得申請人會在加拿大生活自立”:如果移民官打算用這些理由拒簽申請人,都必須先給申請人發一個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並給申請人一個解釋的機會,或者要求申請人面試。
某些情況可以不發PFL直接拒簽,比如職責不符合NOC,或者聯邦技術移民的分數不夠,那麼可以直接拒簽,但是這部分申請人DM之前都不會要求體檢,所以發現沒有體檢就DM,那的確要小心了。
退料也不需要發PFL,今年快速通道開始無腦退料,移民官覺得材料稍微有點不完美就可以退料,奇葩一點的案例有體檢項目不對、無犯罪過期了、個人經歷不連續(有gap)。好在退料並不收取申請費,也不會造成其他損失,申請人重新獲得邀請後可以繼續遞交移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