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一個客戶找到我們,客戶持有學簽,但是孩子的身份過期很久了忘記續簽。本來這種事情超過90天不能恢復身份我們就建議客戶回國了,但客戶的小孩實在很優秀,下個月就要參加冰球比賽,回國之後重新做簽證,北京上海的VO肯定是拒簽的節奏。我們就想在移民法上做做文章,看看有沒有什麼可以挽回的地方。
我們在《為什麼留學生和國際工人的小孩都可以免費上學》一文中提到過,移民法規定工簽和學簽持有人的小孩可以在加拿大入學:
IRPA 30(2)
任何未成年小孩,除非是不允許被工作和學習的臨時居民的小孩,有權在幼兒園、小學或中學就讀。
Every minor child in Canada, other than a child of a temporary resident not authorized to work or study, is authorized to study at the pre-school, primary or secondary level.
而這條法律的規定是要高於各種移民規程中規定的規章制度的,這些規章制度就包括要在境內保持合法身份的制度。所以我們認為,即使已經過期超過90天,依然可以繼續讀書。
可以繼續讀書並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不理,畢竟小孩還要申請大小簽用於出入加拿大。我們派工作人員帶領客戶去加拿大和美國的邊境做了一個flagpole試圖給他拿到Visitor Record.
周末的邊境很閑適,往返各一個小時加40分鐘等候就順利拿到了和父母工簽、學簽有效期一致的VR, 沒有讓提交體檢證明,甚至連網申需要的100加幣都沒有收取。VR上面清晰註明根據移民法30條,小孩可以在加拿大入讀中小學,而在大部分省份,這種讀書權利都是免費的。
拿到VR之後,我們再做續學簽和續小簽就可以順利把大小簽等都辦妥。
請注意這種方式實乃無奈之舉,在邊境辦理各種業務,繁忙程度、心情、意外事件等都有可能導致難度增加、辦理失敗甚至被簽發遞解令,所以我們還是建議客戶即使持有學簽和工簽,也要隨時注意自己小孩的身份是否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