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申请签证前五年内去过加拿大的人士,办理加拿大因私访问签证的手续大大简化。申请不再需要资金证明和繁冗的与邀请人的关系,只需要递交相关表格,再加一份旅行目的的陈述就可以了。2013年3月25日,加拿大使馆进一步扩宽了简化申请程序使用的人群,“在过往十年中曾经获得过签证并且访问过加拿大/美国的人士,或者目前持有美国签证的人士”,都适用于该类别。
可以看看这个类别的签证清单,比一般的签证要准备的材料少很多,我们的很多客户的确通过该类别易如反掌地申请到了加拿大签证。但最近一个客户找上门来,他自己DIY申请了美国签证,然后心血来潮立刻又通过该类别递交了加拿大签证,结果华丽丽地被拒了。
一看申请人的材料,交了一份房产证,稳定工作,工资6500一个月,有详细的旅行计划、个人陈述和简历。
总之先调档,调档结果如下:
Reviewed file: -applicant is travelling alone to Canada for tourism. -single and mobile. -valid US visa seen, but unused. -ppt shows no prior international travel. -employed with a modest monthly income of 6,500 RMB. -modest assets submitted. -am not satisfied that he is established and / or has sufficient ties to motivate return. Refused.
硬伤在两处:没有提供任何流水,因为银行里的确不剩什么钱了,另外就是虽然有美国签证,但是没有去过美国。
看来单有美国签证也不是一定能过加拿大签证的护身符,在这一点上加拿大的确堪称世界上最难的签证。
建议希望走这个类别的申请人至少去一次美国再申请,可能性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