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提名的居住意向问题,我们之前有多篇文章介绍过。省一级的政府,也就萨省有这个肚量,可以给居住在外省的申请人发提名信。
另一方面,如果待在魁北克要申请联邦的项目(比如快速通道),通常是不给通过的。我们看看约克论坛案例(大陆用户要翻墙):http://forum.yorkbbs.ca/immi/4203436.aspx
14年8月老cec,2015年6月通知体检,本以为一帆风顺,结果今年1月份通知补材料,证明自己离开魁省的意图。本人12年到加拿大蒙特利尔做博后,从事一个科研项目,14年递交申请时,曾经写解释信说自己的工作签证16年1月底到期,到时候会搬离魁省。所以估计这个原因要求补料。当时实验进展不顺利,项目还不能结束,还需要1年的时间结题发表论文,所以补料时说明了实验遇到瓶颈,再加上实验室仪器故障,所以会在未来一年结束工作,并且雇佣老板也信证明,工作结束不再聘用。15年时也曾联系过多伦多大学的一个教授,问他有没有招聘的,这个教授还好也愿意在我目前工作完结后给我职位,而且补料时也附上了多大教授的证明信。另外也列举了其他的原因,不会法语,生活不便,希望孩子以后能够读英语学校,魁省这边是不允许中国移民的孩子上英语公立学校的。昨天,收到拒信,随后附上。(关于魁省申请联邦项目的,身体好多例子,大家都成功了,而且好多人也都是有工作在进行,没有说立即就搬离魁省的)。拖了一年半,通知了体检,却是这个结果,实在令人无法理解。如果打算定居魁省,早申请魁省项目了,联邦在搞嘛?所以打算上诉,并同时申请ee,但是如果申请ee还是要面对搬离魁省的要求,我手头工作结束肯定要走,只是重新申请ee会不会还会被拒。以下是拒信,望大家帮忙,看看上诉值得不值得。
道理不可谓不充分,证据不可谓不详实,还是被拒签,最大的原因是:人在魁北克。当然,的确有极少数申请人能在A省办成B省的移民,我们之前的程序公平系列文章(二):省提名也介绍了法院有类似的案例支持申请人,但操作起来比申请人就在提名省份居住要难太多了。
所以我们对省提名客户的原则就是,不管话说得多么好听,必须先搬到合适的省份,否则不给递交联邦。
客户O,在安省读2年学院项目,通过我们申请萨省无雇主并拿到了提名,几乎拿到提名信的同时客户毕业。可安省有很好的工作机会,客户并不愿意搬去萨省,我们表示如果不愿意搬去,提名信就废了,好在提名信有6个月期限,客户在安省寻求办理LMIA后无果,只能搬去萨省,目前已经到了体检阶段。
客户Y,在安省某学院刚入学,了解到有萨省EE项目后和我们签约,赶上去年底审理最快的一波,2周就拿到了提名信,今年1月二话不说就转到了萨省我们联系的学院就读,6月拿到移民签证,现在9月份的学期客户可以以本地生学费读书。
客户W,在安省操作旅游签转学签项目,同时递交萨省无雇主申请,这名客户没有之前那么幸运,审理的时间比较久。客户也是有耐性,拿到学签后申请了Visitor Record在安省观望,今年7月拿到提名信,9月转到萨省学院就读。
客户D,也是在魁省持封闭式工签工作,被联邦邀请申请CEC,客户也是在魁省有稳定的工作,并问我们有没有办法在魁省办下来。我们表示必须辞掉工作,申请Visitor Record搬出魁省,终于在递交材料前夕,客户搬到了温哥华,7月Visitor Record快到期我们又续了一次。这个月中旬收到渥太华交护照的邮件。
成为永久居民后就有宪法赋予的迁徙权,搬到哪里去都不会再受影响。实际操作上,联邦的审理标准通常是无论申请人和另外一个省的联系多么强烈,只要实际居住在提名省份(当然登陆也要在这个省份),就能顺利成为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