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2日Chow v Canada一案出来之后,中小学生境内旅游签转学签要求申请人必须正在就读,参考这篇文章。话虽如此,我们大部分并没有正在就读的案子被签证官放过了,被拒签的只有3例,原因均是“不符合境内申请学签的条件”,上诉后被告律师都用Chow案反驳,于是我们给3名客户采取了不同的再签策略。
客户L,4月26日递交旅游签转学签申请,7月29日拒签,立刻递交上诉,客户决定同时递交香港并让我们抓紧准备,可惜我们准备地太快了,在香港签收当天客户境内学签居然神奇的批准了,事后我们调档得知是一批境内旅游签转学签的人被重审(包括一些短期课程的客户)。
这名重审的签证官或许不知道她新的决定反而是不符合法官判决的,我们拿这个案子去堵另外一个案子的被告律师,被告律师的回复是“我不能评论这个案子”。不过批了当然应该值得高兴,赶紧去撤销香港的学签,这一撤就是半个月,各种信发了无数封,9月15号才收到香港签证中心的包裹。
居然还能退申请费,不过我们去香港签证中心交的港币现金,目前还没见到退款在哪。
客户S,就是我们第一个递交上诉的客户,上诉归上诉我们也同时递交了洛杉矶,9月13日洛杉矶签收,9月23日过签,客户没有离开加拿大。不得不赞一下洛杉矶学签的效率,随后我们恭维了一下被告律师然后撤诉了。
客户L,也是境内续旅游签被拒签,因为客户的旅游签已经过期,所以拒签后我们同时递交了恢复身份和上诉。被告律师用Chow案回复,我们建议客户撤诉并回到中国递交香港。9月14日香港签收,10月9日过签。
虽然境内被拒签,但最终的结果是好的,现在我们做中小学境内旅游签转学签,要求如下:
1、正在就读中小学,也就是要么就读6个月以内的项目,要么是未成年陪同在加拿大就读或工作的父母:这两种情况可以直接拿旅游签读书,不需要学签。
2、获得一个长期的录取通知书,这个通知书可以是高中的,也可以是学院或者职业培训的。
3、入读的第一天就符合了境内旅游签转学签的条件。只要Vegreville还是不用“不相信申请人会按时离开加拿大”拒签(我们的客户还从来没有过),那么就读高中可以说是就读短期课程之外的一条路子,好处是不用读完,而且可以直接用想读的Offer做签证(比如魁省职业培训)。
我们可以帮助申请人入读符合条件的项目和录取通知书,也有合作的私立中学可以为各种年龄段的人开设6个月以内的项目。但是目前我们并没有大龄案例尝试这条路,愿意尝试的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