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快速通道分數居高不下,聯邦項目越來越難,LMIA又幾乎辦不下來,省提名項目成為了大多數申請人移民的首選。
無論是紙質省提名(拿到提名信之後直接申請移民),還是快速通道省提名(加600分),核心都在於申請人打算到提名身份永久居住,這也是聯邦政府和部分省政府對申請人重點考察的因素。除了省提名,還需要注意聯邦項目(比如快速通道下的各種項目)不能打算住在魁省,魁省項目不能打算住在其他省份。
通常來說省階段就會對居住意向進行考察,如果從沒去過加拿大,那自然是說打算去哪個省就是打算去哪個省。去過加拿大就比較麻煩,比如曼省會對在外省讀書工作過,或者申請過其他省提名的申請人扣100分,而且對居住意向考察很強,十分在意申請人和別的省份有聯繫。有的省份對申請人居住意向考察很弱,比如薩省和魁省,即使申請人正在其他省份工作,通常也會發放提名。
安省一般不會給正在外省居住的人發放提名,除非有很強的理由,我們已經有一名客戶因為人在外省且不願意搬來安省而放棄了安省提名。安省除了考察申請人打算居住外省的意圖,還考察申請人“為什麼現在不來安省”,比如碩士項目申請人明明持有工簽,卻離開安省回國,通常不會給提名。我們還曾經接待過一名前來諮詢重審的客戶,人在美國工作,兩個孩子都是美國國籍,在美國簽了1年的工作合同,接到簽證官電話說明來安省居住的意圖,居然回復說加拿大經濟不好,暫時打算在美國工作,被華麗麗拒簽,1500加幣申請費打了水漂。
省提名通過之後,聯邦也通常會對申請人的居住意向進行考察,我們通常建議客戶搬到提名省份居住後再遞交聯邦,如果做不到,回國遞交也行,在A省居住申請B省提名是遲早會收到質疑信的。
聯邦審理期間一直到登錄以前,申請人都要擺出一副“生是X省人,死是X省魂”的架勢,機票直接買到提名省份,找好房子,最好能對該省就業形勢和規劃說出個一二三。在邊境被發現申請人並沒有打算去提名省份居住的意圖而被原機遣返的案例大有人在。
登錄之後就可以耀武揚威了么?不能太過分,比如去都不去這個省或者一登錄立馬就跑則是作死了。如果被證明是移民之前就沒有打算在該省居住,依然有可能因為虛假陳述被推翻移民身份:雖然有點難,移民局也要耗費大量精力來做這件事情,但存在理論可能。
我們建議申請人登錄之後實地去移民身份居住,體驗一下當地生活,找找工作,並且留下找工作或者嘗試融入該省的證據,實在無法融入該省再搬離。這種情況移民局無法證明你是在移民之前就打算搬遷的,你也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你是移民之後才打算搬遷的,移民局絕對不能因此取消你的移民身份,畢竟咱有憲法撐腰:
Constitution Act 6(2)
每一個加拿大人和每一個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都有權利:
(a) 遷徙和居住在加拿大任何一個省,並且
(b) 在任何一個省謀求生存和生活。
Every citizen of Canada and every person who has the status of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Canada has the right
(a) to move to and take up residence in any province; and
(b) to pursue the gaining of a livelihood in any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