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先生,白本,退休,存款尚可,有房产。两儿子均在加拿大,大儿子早年留学加拿大,后获得加国枫叶卡,工作稳定。小儿子是加拿大留学生。J先生于2012年自己申请探亲签证被拒,从调档结果可以看出,主要原因为资料粗糙,中国约束力弱,被怀疑真实访问目的。
一个月后再签,这次是和小儿子(彼时还未留学)一起申请探亲,同样被拒,拒签理由与第一次并无多少差别。
2014年5月第三次自己申请探亲签证,此时两个儿子都持又有效学签,仍被拒签,理由如下。
被拒几次后,J先生的大儿子找到新生代寻找解决方案。通过交谈,我们得知,大儿子条件不错:任职于某著名跨国公司,年薪较高等,已经满足超级签证的条件。而且J先生已经有过三次拒签史,申请人条件没有特别改变,再签无益。所以我们认为J先生更适合申请超级签证,而非探亲签证。
2016年5月5日,我们为J先生递交超级签证申请,20天后成功获签。虽然同样是长达10年有效期的访客类签证,但是超级签证每次入境可合法停留长达2年,相比探亲签证每次入境只能停留半年,更适合J先生的需求。J先生得知获签后非常开心,新生代在此祝贺一家人终于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