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否定的:司法复核(上诉)不会影响再次递签。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司法复核只针对某一次申请,而之后递交的申请,签证官应该作出独立的判断。 我们就此时专门询问过被告律师,得到了如下答复: 因为司法复核的周期有可能会比较长,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上诉的同时递交新的签证。 下面两个案例就是同时准备上诉和再签并过签的案子。再签通过后可以立刻前往加拿大读书,同时一签如果上诉成功会撤销拒签记录并关闭申请。 客户L,找到我们的时候已经拒签两次了,我们看了二签的调档认为上诉理由很强,开
阅读全文 →移民法和上诉分类
最近一年我们给超过一百名客户办理了境内旅游签转学签,总共拒签不超过10例,所有拒签的理由均是“不符合加拿大境内申请的条件”,大部分时候是因为签证官对政策不熟。可以认为境内申请学签和年龄、资产、访问目的等均没有关系。过签的客户中,年龄最长的有52岁,很多客户年龄都在40岁以上。拒签的客户要么上诉成功,要么在上诉期间移民局发现错误将申请从拒签改为通过。目前只有两名客户还在等待上诉结果,其他拒签的客户要么二签成功,要么上诉翻案。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再次确认:境内旅游签转学签最终都能过签,目前过签率1
阅读全文 →去年6月1日中小学生可以在境内旅游签转学签以来,我们成功帮助多例中小学生境内申请了学签,参考《新生代首发:加拿大境内中小学生旅游签转学签实例》。 但是今年境内中小学生的拒签率明显提高,拒签原因都是“不符合在加拿大境内申请的条件”。我们看看这个条件是怎么说的: 外国人可以在进入加拿大之后申请学签,如果他是正在幼儿园、小学或者中学阶段就读的临时居民。 215. (1) A foreign national may apply for a study permit after entering
阅读全文 →今天收到两个来自移民局的司法复核和解。 客户W,旅游签转学签,在我们合作的某校读完一学期语言之后达到正课直录要求,被移民局以“不能在境内申请学签”为由拒签。我们建议客户根据IRPR 215(f)(iii)申请司法复核,Application Record交上去后被告回复说客户不符合IRPR 215(e)并据此反对司法复核。我们表示被告律师没看清楚条款,客户根本不是根据IRPR 215(e),而是215(f)(iii)申请的学签,于是我们次日便建议客户回复了移民局,大意有两点: 1.
阅读全文 →有的签证是注定很难过签的,比如大龄无雅思签学签,在加拿大读学院的配偶申请工签,或者在加拿大没有工作的小孩的父母申请探亲。 拒签这类,签证官大部分时候并不是真的不相信你不会按时离开加拿大——甚至有时候他们非常清楚你会按时离开,只是他们内部有“政策”或者“名额”限制他们这么做。而“内部政策”和“名额限制”并没有写到移民法里,所以说他们的拒签都是不符合移民法,很容易上诉成功的。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一签就把材料准备得很完美,作好上诉的准备,一旦拒签立马上诉。有什么内容加在一签里会让上诉起来比
阅读全文 →一直以来我们和签证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被拒签之后我们只能反复二签、三签,大部分时候拒签是签证官的错误。如果拒签后错过了再签的机会,比如毕业后工签超过了90天,桥梁工签拒签后原有的工签失效了,我们就只能为签证官的错误埋单。 但其实我们远没有必要这么被动,司法复核是移民法赋予任何一个签证和移民申请人的权利,移民法IRPA第72条: 72. (1) Judicial review by the Federal Court with respect to any matter — a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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