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第一次入境一定要記得換大簽!本來我們以為這是常識,但最近發生的一件事情讓我們覺得有必要通知所有客戶記得在移民局辦理大簽。 學生W,不到18歲,就讀約克教育局Bur Oak,入境的時候不知道是沒有人提醒她辦理大簽還是自己沒有聽清楚,過了邊檢(CBSA)後就直接去海關了,沒有去移民局換大簽,到了學校才發現這是個問題。 我們多倫多辦公室帶學生去機場,找到移民局辦公室,沒讓進去。通過一個對講機把情況說了,讓學生去美加邊境,我們解釋了情況,對方問了入境的日期和孩子的年齡,懶洋洋地說不給辦。
閱讀全文 →學生簽證分類
之前提到的學生T,一簽申請NAIT SPP拒簽,二簽申請Lambton過了,我們過簽也調了個檔,結果發現調檔費白花了: 好吧,心裡安慰一下,至少說明他們會查雅思成績,所以想交假雅思的同學們就不要嘗試了。 如果說這個調檔費還沒算百花,那C同學(約克教育局, Markville)和W同學(約克教育局,Bur Oak)的過簽調檔里真的是什!么!也!沒!有!我還想看看網簽是不是容易過,發現其實和普簽沒什麼區別。看來拒簽有一百種理由,過簽不需要理由。之前還擔心C同學的資金有些薄弱,原來只要去讀
閱讀全文 →1、新生代旗下代理的所有學校(包括公立高中、公立教育局、魁省職業培訓、公立學院、私立學院)均屬於指定院校(DLI),大家可以放心選擇。 2、所有6月1日之後遞交的學生簽證,我們將會按照適當的方法處理DLI有關事宜,確保不會因為DLI拒簽。 3、凡是“用一所學校簽證,就讀另一所學校”的,我們將免費辦理通知移民局的相關手續。 如果在6月1日以後申請學習許可,當你從一個DLI轉去另一個DLI時,你必須通過mycic賬戶通知移民局,即使是平級轉學。 4、新生代的校園外工簽(Off-campus Work
閱讀全文 →原文鏈接:http://www.cic.gc.ca/english/study/study-changes.asp New rules that will reduce the potential for fraud or misuse of the program while protecting Canada’s international reputation for high-quality education and improving services to genuine stud
閱讀全文 →移民的案子標準都是量化的,達到要求可以說一定能過,只要材料真實,我們事務所還沒有出過拒簽的先例,萬一移民官眼花拒絕了,上訴也很容易。 但是簽證案子就不一樣了,我們從來不保證客戶“一定能過簽”,也沒有中介能夠作此保證,只能對過簽情況進行一個概率評估。我們只能把材料做到我們認為的最細緻,但永遠不知道簽證官是不是又有其他concern. 學簽的不確定性是如此的大,上訴渠道又極其有限。拒簽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也是每家公司都不能避免的。 這周北京辦公室的學習簽證出了4個過簽和1個拒簽,這也是
閱讀全文 →客戶T,之前自己申請NAIT並自己做的SPP學生簽證被拒,調檔結果全是套話,說了跟沒說一樣。初步判斷是因為本科畢業倒讀一個完全不相干的大專還要讀語言,學習計劃說不過去。好在學生也沒有寫學習計劃,二簽怎麼解釋都行。 所以二簽申請的Lambton,雅思5.5直錄。用大概一頁半的篇幅解釋了一簽為什麼遞交NAIT,以及二簽為什麼遞交Lambton,學習計劃寫的我們自己都感動了。交上去的時候文案部的同事都說,如果這個都過不了,這學生真的就沒法去加拿大了。 資金這一塊,學生交了一年學費和一年的G
閱讀全文 →我們的雙重意圖頁面已經更新,了解最新的解讀請參考這個頁面。 最近看到一則案例,申請人妻子在加拿大讀PhD,自己也有10年多次往返的簽證。這樣的情況下是非常容易申請OWP的,但是他依然決定在國內申請普通學簽,一個多月拿到了簽證。我們看看申請人的描述: Study Plan 這也是我的材料中一大奇葩之處,因為我根本就沒說我打算學習結束後回國… 我直接說我是有資格申請OWP的,但是為了先充實自己、融入加拿大社會,想要先參加一個短期項目。所以項目結束後我會申請OWP,然後爭取留在本地工作。 這是
閱讀全文 →我們先看看使館的官方介紹: 反映至少十二個月資金累積歷史的證明。鑒於此,我們要求如下: 日期為最近兩個月內的顯示現有可用資金的存款證明原件; 存單原件及/或存摺原件;以及 資金來源的書面說明。 其它形式資產的相關文件、如股市賬戶、商業交易文件及房地產交易文件,雖然不能替代上述所需文件,但可以附於申請內。若無法提供文件證明,申請人也可以提供一份書面說明。 前兩條一個是存款證明,也就是通常說的“凍結資金”“保證金”,其實提供定期存單原件也可以,通常多少錢呢?看學生在加拿大的全部開銷,比如學院
閱讀全文 →加拿大移民部於2014年2月12日發布了加拿大國際留學生新規定,其中有一些和現有規定截然不同的大變革,直接影響到已經留學和即將留學的留學生在加拿大的的生活和學習。這些新規定將於2014年6月1日實施。 新規定有以下七大重要改變: Applicants must enrol in and continue to pursue studies in Canada. Failure to do so could lead to removal from Canada. 學簽持有人必須在加註冊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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