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读书、工作甚至已经移民的人经常有这样的烦恼:我怎样让在国内的另一半来看我?
递交移民申请自然是终极解决办法,把爱人作为副申请加到技术移民的申请中,或者PR和公民直接给配偶申请团聚移民,少则半年,多则两年,总是能移民成功的。
但即使是半年,对于夫妻来说未免也太长了些,所以加方的邀请人通常就会爱人申请探亲签证。可惜的是,这种签证太容易被拒签了。
从留学伊始就找到我们的家庭,我们通常会建议全家先一起做旅游签,这样其中一个人过了学签,另外一个人可以去境内或者边境申请工签,批准率几乎100%. 但大部分人留学的时候,并没有给爱人做旅游签,这样等他读了一段时间,甚至已经毕业拿到工签参加工作,想让爱人前来陪同,问题就来了。
我们在《直接在中国申请开放式工签》一文中说到,工签持有人,在加拿大有0、A、B类的工作,配偶可以直接在中国申请工签。有意思的是,申请这样的工签,我们迄今还没有做拒签过。
客户C,爱人在加拿大工作,做探亲拒签过一次了,我们多伦多办公室接收后分到北京,北京认为应该直接做配偶工签。
客户随后找到多伦多办公室表示不理解,认为这样做的案子很少,风险很大,我们多个办公室沟通后,最终说服客户同意做配偶工签。10月底递交签证,12月底要求体检,1月初过签。现在不仅可以在入境加拿大的当时直接拿到工签(持旅游签境内转目前要5个月),不用买往返机票,还省了100加币小签的费用。
为什么申请探亲不好过签,申请工签反而能过?
我们猜想,申请探亲要求不能停留超过6个月,旅行计划通常都是“短期访问”,“顺便旅游”,探访完爱人“立刻回国”。这种故事是不太可信的,去探访的又不是别人,而是申请人的爱人,加拿大约束力远远大于国内约束力,签证官不相信你真的会看完爱人“1-2周就会来”。
申请工签就要直白多了:我就是去陪爱人,还会一边在加拿大工作,既然你已经给我爱人发放学签/工签,就表示你相信我爱人会在他学习/工作之后离开加拿大,那么我也会在我爱人结束学习/工作,也就是我工签到期之前离开加拿大。
移民官不能仅仅因为你申请人的是工签就拒签,因为申请工签完全符合移民法,而这样的故事,比“看完爱人1-2周就回来”要可信很多,签证官又不愿意真的拆散一对情侣两地分隔,所以就给过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申请工签反而比探亲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