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X找到我们的时候已经被拒签4次了,首先是探亲被陆续拒签了3次,然后是近期又递交了一次SDS学签照样被拒签,本来只是过来调档和咨询上诉的。
因为之前的签证不是我们准备的,我们告诉客户上诉虽然能获得一个和移民局平等辩论的机会,但毕竟没有十足的把握胜诉,拖的时间也会比较长。随后我们了解客户前4次签证都是交的北京,指出这可能就是关键问题所在(真不是我们黑北京,客户递交学签的时间点要是交香港几乎肯定过了)。
客户去过美国,我们指出如果现在网签旅游签证,很有可能分到渥太华然后过签(参考这篇文章)。于是我们8月31日北京下班后递交了签证,9月9日请求护照。我们做到了用最少的时间和成本让客户能够尽快和爱人团聚。
有意思的是,客户和文案都在北京,而过签之后客户都不敢在北京贴签,而是把护照寄到了我们广州办公室。
因为客户的爱人在加拿大工作,所以她拿到旅游签入境之后,可以轻易申请学签和开放式工签。
下面是我们的移民顾问提交信节选。
X女士打算去加拿大访问她爱人并停留两周。她去过许多国家,包括美国,而且维持了非常良好的旅行记录。她有一个R大学——中国排名前十的大学——的硕士学位。她的丈夫在蒙特利尔工作,年薪接近10万加币。她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她在加拿大的停留。她已经申请了魁北克技术移民。遗憾的是,她申请临时居民签证已经被拒4次了。
最核心的问题是,这个申请人会不会在停留的期限到期之前离开加拿大?我相信通过这个申请,你将得到肯定的答案。
首先,虽然她已经申请了移民,但移民法IRPA 22(2)双重目的并不影响她申请临时居民签证。
其次,虽然她的丈夫在加拿大,但是她的约束力都在国内。她是独生女,父母亲戚朋友都在国内,她在中国有稳定的工作,她和她丈夫在国内分别有一套房子。这次她去加拿大看望她丈夫两周,如果以后她打算和她丈夫呆在一起,她可以申请一个更长的身份——比如,开放式工签——因为移民法允许她这么做。如果他们在身份到期之前依然没有移民加拿大,他们会选择离开,因为他们完全能在中国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而不是黑下来既不能合法工作,也不能和亲人见面。我已经告诉了他们失去身份的后果,他们也完全没有必要黑在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