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技术移民中预先安排雇主(Arranged Employment)的条款让人垂涎欲滴,不仅可以规避职业的名额限制、类别限制,还可以加15分(雇主安排单加10分,适应性还加5分),似乎只要雅思能上4个6,再拿个雇主的Offer,就可以轻松移民加拿大了。
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一个简单的Job Offer远远达不到“预先安排雇主”的要求,还需要Labour Market Opinion(LMO)才行,LMO翻译成中文是“劳工市场意见书”,需要证明雇佣这个外国人,不会对本地就业市场造成打击,为了证明这一点,雇主需要:
1、打广告招聘这个职位,工资不能低于平均水平;
2、招聘者肯定会收到很多简历,需要叫这些人来面试;
3、需要做好记录,证明来面试的这些人都不符合要求,说明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然后就可以跟劳工部说,我公司实在是没法在本地招到这样的人,不过我会努力进行类似的培训让本地人符合要求(此处交一份培训计划),但是在我培训出来这样的人之前,需要招一个外国人来我这里工作。于是将刚才那些材料,加上公司近几年的报表一并交给劳工部,等待LMO。
不是说LMO下来就一定可以过,劳工部可能不知道中国人的这些小九九,但是签证办公室的人很清楚,如果LMO下来的很离谱(比如加拿大本地招不到一个簿记,反而需要大老远招一个不熟悉加拿大税务制度的外国人来记账),就可能会调查。一旦发现公司和申请人之间存在某种交易,给两边都会带来一些麻烦。
所以我们从来不做雇主加分,因为大部分客户所谓的Offer都是买来的,或者“有朋友在那边”,这种非真实的市场需求不仅申请LMO麻烦,签证也不容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