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技術移民中預先安排僱主(Arranged Employment)的條款讓人垂涎欲滴,不僅可以規避職業的名額限制、類別限制,還可以加15分(僱主安排單加10分,適應性還加5分),似乎只要雅思能上4個6,再拿個僱主的Offer,就可以輕鬆移民加拿大了。
但理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一個簡單的Job Offer遠遠達不到“預先安排僱主”的要求,還需要Labour Market Opinion(LMO)才行,LMO翻譯成中文是“勞工市場意見書”,需要證明僱傭這個外國人,不會對本地就業市場造成打擊,為了證明這一點,僱主需要:
1、打廣告招聘這個職位,工資不能低於平均水平;
2、招聘者肯定會收到很多簡歷,需要叫這些人來面試;
3、需要做好記錄,證明來面試的這些人都不符合要求,說明不符合要求的原因。
然後就可以跟勞工部說,我公司實在是沒法在本地招到這樣的人,不過我會努力進行類似的培訓讓本地人符合要求(此處交一份培訓計劃),但是在我培訓出來這樣的人之前,需要招一個外國人來我這裡工作。於是將剛才那些材料,加上公司近幾年的報表一併交給勞工部,等待LMO。
不是說LMO下來就一定可以過,勞工部可能不知道中國人的這些小九九,但是簽證辦公室的人很清楚,如果LMO下來的很離譜(比如加拿大本地招不到一個簿記,反而需要大老遠招一個不熟悉加拿大稅務制度的外國人來記賬),就可能會調查。一旦發現公司和申請人之間存在某種交易,給兩邊都會帶來一些麻煩。
所以我們從來不做僱主加分,因為大部分客戶所謂的Offer都是買來的,或者“有朋友在那邊”,這種非真實的市場需求不僅申請LMO麻煩,簽證也不容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