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打算用这个系列说一些不那么容易的案子。在这个系列中,无论你看到中途的过程多么复杂多么艰辛,客户都只支付了最初的服务费用,没有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特此申明。
我们在之前很多篇文章中说过,在A省走B省移民通常是行不通的,申请人至少要搬到B省去居住和学习,最好能工作,才能让签证官相信申请人的居住意向。当然,一般来说如果你人在A省,也不大可能拿到B省的提名。之前也就萨省不在乎这个,但是现在萨省无雇主没戏了,所以萨省就不提了。其他类似AB EE,安省优才,你在别的省申请,省提名是不会发给你的——尤其是AB EE,不仅要搬去AB,而且最好能和AB省的雇主谈个offer(我们在约克论坛上看到一位多伦多申请人AB EE被拒签还抱怨说你不给我提名我怎么搬,我搬了万一你拒签呢,这真的是不把居住意向当回事的负面教材)。再有其他的项目,就基本都是雇主担保了,一般都在本省工作着呢。对了我们又要吐槽曼省了,别说你人在外省,你和外省沾点边试试看拒不拒你。
综上,如果人在A省,B省通常不会给你发提名,也就没联邦什么事了。那现在还让联邦在意申请人居住意向的情形,除开你拿到省提名之后作死(还真有这种人,比如拿着曼省提名在安省登陆还告诉边境官已经在安省住1年多直接被没收护照),那就只剩下在魁省申请EE了,这样的客户还不少,我们一般让客户搬去渥太华:就俩小时车程,租个房子换个驾照,你邀请之后再搬都行,至少你做个样子。但有的客户就偏不搬,毕竟魁省还有很多放不下的东西,但是又偏要说服签证官移民之后会搬出魁省。
对于这种客户我们就不接了么?必须要接。毕竟客户每一次作死都是一次难得的案例,要么可以警醒后来的客户,要么就可以大吹特吹。只是如果还想我们承诺拒签退全款就不大可能了。所以有两名这样的客户在我们充分提示风险并且告知因为居住意向拒签也不退款后和我们蒙特利尔办公室签约了。
两名客户都在递交之后收到了PFL,理由都是EE不允许申请人打算居住在魁省。这个时候再搬家,依然可以算亡羊补牢,我们再次苦口婆心大劝特劝,客户依然执意不搬。
我们只好祭出了移民顾问写信大法,具体信的内容就不在这里说了。提交之后,两个申请居然都奇迹般地通过了,所以这两个案例也成为了可以大吹特吹的案例。但是我们依然要提醒之后的客户不要把希望放在签证官的仁慈上,正确的操作还是应该搬家才对。
今天其中一个客户已经登陆,问我们是不是不能申请太阳卡和魁省开头的SIN。亲你都登陆了,他们自然不能把你怎么样了——但我依然相信你真的是要搬离魁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