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代旗下代理的所有學校(包括公立高中、公立教育局、魁省職業培訓、公立學院、私立學院)均屬於指定院校(DLI),大家可以放心選擇。 2、所有6月1日之後遞交的學生簽證,我們將會按照適當的方法處理DLI有關事宜,確保不會因為DLI拒簽。 3、凡是“用一所學校簽證,就讀另一所學校”的,我們將免費辦理通知移民局的相關手續。 如果在6月1日以後申請學習許可,當你從一個DLI轉去另一個DLI時,你必須通過mycic賬戶通知移民局,即使是平級轉學。 4、新生代的校園外工簽(Off-campus Work
閱讀全文 →原文鏈接:http://www.cic.gc.ca/english/study/study-changes.asp New rules that will reduce the potential for fraud or misuse of the program while protecting Canada’s international reputation for high-quality education and improving services to genuine stud
閱讀全文 →移民的案子標準都是量化的,達到要求可以說一定能過,只要材料真實,我們事務所還沒有出過拒簽的先例,萬一移民官眼花拒絕了,上訴也很容易。 但是簽證案子就不一樣了,我們從來不保證客戶“一定能過簽”,也沒有中介能夠作此保證,只能對過簽情況進行一個概率評估。我們只能把材料做到我們認為的最細緻,但永遠不知道簽證官是不是又有其他concern. 學簽的不確定性是如此的大,上訴渠道又極其有限。拒簽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也是每家公司都不能避免的。 這周北京辦公室的學習簽證出了4個過簽和1個拒簽,這也是
閱讀全文 →客戶T,之前自己申請NAIT並自己做的SPP學生簽證被拒,調檔結果全是套話,說了跟沒說一樣。初步判斷是因為本科畢業倒讀一個完全不相干的大專還要讀語言,學習計劃說不過去。好在學生也沒有寫學習計劃,二簽怎麼解釋都行。 所以二簽申請的Lambton,雅思5.5直錄。用大概一頁半的篇幅解釋了一簽為什麼遞交NAIT,以及二簽為什麼遞交Lambton,學習計劃寫的我們自己都感動了。交上去的時候文案部的同事都說,如果這個都過不了,這學生真的就沒法去加拿大了。 資金這一塊,學生交了一年學費和一年的G
閱讀全文 →答案很明確:1800個小時不僅能通過PEQ移民魁北克,還能拿到3年的工簽。聯邦之前的PGWP政策規定,學習一年畢業拿一年工簽,學習2年畢業拿3年工簽,但是後來對魁北克的職業培訓進行了單獨的詮釋,叫做OB 390(操作手冊390),網址如下: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bulletins/2012/ob390.asp 其中規定: 900個符合條件的學時的項目對應8個月的工簽; An eligible 900 hour
閱讀全文 →我們的雙重意圖頁面已經更新,了解最新的解讀請參考這個頁面。 最近看到一則案例,申請人妻子在加拿大讀PhD,自己也有10年多次往返的簽證。這樣的情況下是非常容易申請OWP的,但是他依然決定在國內申請普通學簽,一個多月拿到了簽證。我們看看申請人的描述: Study Plan 這也是我的材料中一大奇葩之處,因為我根本就沒說我打算學習結束後回國… 我直接說我是有資格申請OWP的,但是為了先充實自己、融入加拿大社會,想要先參加一個短期項目。所以項目結束後我會申請OWP,然後爭取留在本地工作。 這是
閱讀全文 →以下轉自加拿大家園網。 亞歷山大說EOI系統啟動後,各省PNP的名額等於沒有限制。 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昨日在溫哥華指出,透過2015年開始實施的「表達移民意願系統」(Expression of Interest System,簡稱EOI),未來如果各省欲吸納的外國人才,已超過該省推薦移民(PNP)年度配額,則聯邦政府可以彈性運用「聯邦計劃」,吸收該省欲引進的人才,他形容如此一來,等於各省PNP的名額將「無限制」(unlimited)。 但移民律師王仁鐸提醒,「無上
閱讀全文 →背景:去年5月4日FSW開放24個職業類別,一共5000個名額,每個類別300個名額的上限。今年51新政其他的條件都沒有變,就是新增了名額(一共25000,每個職業1000)和職業類別,那麼今年的名額大概什麼時候用完呢?我們可以從去年7月29日移民部收到的每個職業的申請份數來估計今年的情況。 Total received toward the overall cap: 389 / 5000 (CIC Update as on 29th July 2013) 0211 Engineering
閱讀全文 →原文鏈接:http://news.gc.ca/web/article-en.do?nid=841349 On April 26, 2014,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CIC) will issue a new set of Ministerial Instructions to immigration officers regarding the processing of applications to the Federal Skilled W
閱讀全文 →CEC就不再贅述,要求申請人在加拿大有1年合法的工作經驗,合法的意思就是持工簽工作,但並沒有規定是什麼樣的工簽。常見的工簽有兩種,一種是大家熟知的PGWP,也就是學一年拿一年學兩年拿三年的畢業後工簽。 另外一種是配偶工簽,也就是申請人在讀書,另一半可以合法工作! 對“另一半”的定義是,結婚或者同居12個月以上(普通法伴侶),同性或異性都可以,你們感受一下。 工簽有效期和申請人的學簽一樣長,申請人畢業,配偶又可以申請到和申請人PGWP一樣長的配偶工簽,是不是有點繞,梳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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